中新網杭州1月9日電 (記者 趙小燕 見習記者 莫慧芳)9日,記者從浙江景觀設計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13年全年,浙江法院發送868份司法建議,建議對象近9成為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其中710份得到及時反饋,602份被採納落實。
  司法建議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以預防糾紛和犯罪發生為目的,針對案件中有租賃製冰機關單位和管理部門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問題,建議他們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進行科學管理,提出改進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議。
  據統計,2013年浙江法院發送的司法建議涉案類型主要是行政案件,占景觀設計28%,其次為民事、商事和刑事,分別占22%、18.8%、14.6%。建議對象中,政府職能部門占60.1%,企事業單位占19.7%,地方黨委政府占7.4%,被建議單位為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將近9成。
  就簡化股權過室內設計戶手續的建議來看,法院認為工商部門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意見,即應辦理股權過戶手續。而工商企字第143號文件,工商部門要求當事人除了要提供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和協助執行意見以外,還要提供股東自己申請辦理過戶的全套資料,否則就不予辦理。
  工商部門是將法院要求協助婚禮企劃辦理的股權過戶跟日常經營中股東自己辦理的股權過戶兩者混淆了,所以浙江法院在辦理股權過戶案件時遇到很多障礙。”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傅松苗認為。
  去年,浙江高院建議浙江省工商局轉報工商總局儘快廢止此文件。2013年8月,工商總局復函,將與最高法院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工商部門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公司股權轉讓等的具體操作辦法,同時廢止工商企字第143號文件。
  浙江高院今天公佈的十大司法建議還涉及小額貸款公司、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機制等。“浙江法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將司法建議作為依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建議的重要抓手,擴大司法活動在優化黨政公共決策和社會治理方面的影響力。”傅松苗說。(完)  (原標題:浙江法院去年發出司法建議868份 七成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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